47.莫家村(一)
凉州可采莲盛会圆满结束了。今年的魁首被青山派斩获, 英雄榜刷新过一轮之后, 莲青城依然稳居榜首。而我呢, 则光荣地做了那鲜花下勤勤恳恳陪衬的绿叶, 与那名青山派弟子并称第一, 不过是倒数的。
关于我溺水一事, 众说纷纭, 什么版本的说辞都有。有说我原就不识水性,不过是为了千刀门的脸面而硬着头皮被推举上可采莲盛会的, 这倒还算是比较靠谱的,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呢。更有甚者,将我那天辗转于三人怀抱的事添油加醋地编排了一番, 生生编成了个五派弟子最为津津乐道的狗血桥段,一言以蔽之:无非是我爱宋闻天,宋闻天爱莲青城, 而莲青城爱我,弦歌又深爱着莲青城, 四个人之间的情情爱爱、恩恩怨怨、缠缠绵绵、拉拉扯扯,剪不断理还乱, 简直比琼瑶笔下的爱情故事还要缠绵。自那之后, 众人看到我的眼神就变得不一样了起来,害得我天天见着人就以袖遮面,尴尬到无可附加。
不开心的事是多, 可开心的事也不是没有。我来点苍派也有小一周时间了, 在这两天才如愿见到峰悟的真容。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, 峰悟峰掌门这个中年老男人,在这一年多的时光中非但没有变老,反正愈发精神抖擞起来,一张玉白的面皮紧致地连小姑娘看了都自愧不如。人们都说“老来俏老来俏”,我估摸着大概就是峰悟这样的吧。
心里这么想着,嘴上不知为何就窸窸窣窣地说了出来。后脑一疼,是宋闻天的一巴掌糊在了我的后脑勺上。我捂着可怜的后脑勺,十分尴尬地笑着。峰悟却丝毫不以为意,反而笑得比我还要开心:“‘老来俏’?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,真是有意思。”
宋闻天欠身道:“峰掌门恕罪,兰儿还小,不懂事。”
峰悟:“闻天呐,在峰叔叔面前就别端着少主的架子了。芳兰可是我引荐去你们千刀门的,要论起功劳来,我可不比你这个师父差。”
宋闻天:“那是自然,那是自然。”
峰悟上前揽过我的肩膀,将我拉至一边:“走,我们去旁边说些悄悄话,不让你那个小气的师父听见。”
我犹豫地回过头,宋闻天笑得一脸无奈,对我比了个“放心去吧”的手势。
“在千刀门这一年过得还好吗?宋奇还有宋闻天这一老一小两个家伙有没有欺负你?”
我摇头:“怎么会!宋伯伯和师父待我可好了。”
峰悟:“我听说你在这一年间就将千刀门的剑法全部学会了,这是真的吗?”
我:“虽说是都记住了,不过只是‘纸上谈兵’,至今都没有实战过呢。”
峰悟嘿嘿笑道:“千刀门的刀法不错,剑法就一般了。不是峰叔叔和你吹牛皮,什么北风楼啊无量剑派青山派,在剑术的造诣上全都不如点苍。峰叔叔自创的‘飞花舞柳剑法’,就算是对上‘斩风刀’也可一较高下。”
“斩风刀?”我问。
峰悟咳了咳,将激动的神色一敛:“那都是些陈年往事了,不过就是一把刀,不提也罢。芳兰呐,你要是真想学剑,那峰叔叔就把飞花舞柳剑的秘籍给你,还有你背上背的那把破剑,是宋闻天铸的吧?叫什么……紫宵银月?没什么用的玩意儿,光会取一些花里胡哨的名字。赶明儿峰叔叔送你把新的,就送你……飞花.舞柳剑吧?你看如何?”
我吓得连连摆手:“不敢不敢!多谢峰掌门抬爱,芳兰不过一籍籍无名之辈,仰仗峰掌门的知遇之恩才得以投入名门拜师学艺。峰掌门对我的恩情,怕是芳兰用这辈子都回报不完,要是您再将那掌门信物赠与我,那恐怕不止这辈子,就连下辈子也还不清了!”
峰悟见我不肯,只好叹息道:“既然你不愿意,那我也就不强求。”
我抬起头,深藏在心底长达一年之久的疑问呼之欲出,借着这个机会,我终于痛痛快快地说了出来:“峰叔叔……您为何待我如此好?”
峰悟被我问得一愣,眼中的亮光肉眼可见地灭了下去。他伸出手,轻轻地搭在我的头上,缓声道:“自我看见你第一眼起,我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,好像我的女儿并没有死,她不过是去了别的地方,一个很远的、我所不能找到的地方,她在和我赌气,气我不遵守约定;现在她气消了,所以又出现了……芳兰,我知道你不是她,可是我……”峰悟的声音渐渐发紧,静默半晌才继续开口:“请原谅我,芳兰,请原谅我……”
我劝慰道:“没有关系的峰叔叔,您要是不嫌弃,我愿意做您的,您的干女儿……”
峰悟粗鲁地抹了抹脸,又恢复了先前嬉笑的模样:“有你这句话,峰叔叔这个‘中年老男人’也知足了。”
峰悟一脸欢乐地揽着我往回走,原先一直在笑的我,现在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。
无论是峰悟也好,千刀门也好,宋闻天,莲青城,乃至于可采莲盛会,如若不是我占据了“宋芳兰”这个壳子,还能像今天这样,收获到这么多的爱和快乐吗?就算原先的“宋芳兰”早已神魂俱灭,可我仍是个“贼”,我偷了原属于她的一切。
如果剥开这层壳子,又还有谁会爱我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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衬着忙碌的日子还没到来,又或是还没有轮到我和宋闻天去承担这些压力,我和宋闻天一致决定:先不返回千刀门,而是继续停留在这凉州城中好好玩上一番。却不是去那种繁华的城中,而是去探访那些人迹罕至却又绮丽风光的地方。听说在凉州与卧龙州的交界处有一座矮山,山上可见四景,山脚是温泉滚滚,而山头却是冰封千里,十分奇妙。一不做二不休,我们索性就将此行的目的地定在了这座位于凉州和卧龙州交接处的“四景山”上。
本打算在歇息一夜后,辞别峰悟和莲青城等人就骑马出发,可在当天晚上,香榭里就来了个“不速之客”,打乱了我们先前的计划。是个我从未见过,却经常听见其名字的人——
无量剑派,无量七子之一:青定。
青定天生一副好相貌,却不似女儿的娇柔,而是有棱有角,颇具几分男儿的英气;身量极高,据我目测,应该有一米七五以上,一身蓝白道袍飘飘然然,愈发显得整个人温润如玉,不似池中物。因为气质过于中性,如若是不仔细观察的话,估计就会将她认作一阴柔男儿。
但青定却不是因为样貌而被人所知的,而是因为她特殊的身份。
在这个世界的北宋朝中,女子和男子一样,可出丁、可出仕、可经商,风气自由开放;青定在“出家”做道士之前,就是一枚金闪闪的进士。出身官宦的她,从小衣食不愁,聪慧好学,什么都好,就是一心不在仕途上,偏爱些志怪物语,还略教不改、屡教屡犯;这可气坏了其父县丞老爷,威逼利诱地压着青定去参加了乡试,青定也十分争气,一路高歌猛进,待到放榜之日,二十四位天之骄子中就有她的名字,据说还是陛下在看过她所作的文章后钦点的进士。
这是何等的荣耀?何等的光宗耀祖?何等的扬眉吐气啊?县丞老爷笑得嘴都要歪了,恨不得跑去自家祖坟看看有没有冒青烟,可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事,却让他再也笑不出来,惊喜也随之变成了惊吓。
青定不仅在殿前出言不逊,甚至还当着陛下的面直言说:草民想回清平。
这不是打陛下的龙脸吗?不过陛下就是陛下,胸襟气度还是比常人要开阔不少,只不过是撤去了青定进士的头衔,下放其回老家修整县志去了。
你不是想回老家吗?那我就满足你。
任谁都说青定不被当场用虎头铡铡成九段就已经是万幸了,能够活着还被下放回乡修整县志更是万幸中的万幸,纷纷歌颂其陛下的心慈仁善来。
青定安心回了乡,差点被自家县丞老爹打断一条腿,安分了一年之后,又闹出事了,不过却不是烂摊子,而是义事——她竟然凭借一己之力剿灭了常年盘踞与清平县清平山上的一窝土匪,八个壮汉,一夜全灭,震惊了整个清平,乃至于整个并州城。
人们都说青定当初就不该出仕,该出丁,这么剽悍的功力不放到沙场上扬名立万,窝在一间小破屋子里修整县志,多憋屈啊?不过还是得怪青定自己不争气,怨不得旁人。
在剿灭了土匪后,于某年某月某日一个平凡的午后,青定留下一封极为简略的书信,再次离家出走,这一走,便是好几年。
县丞老爷展开信,上面赫然八个大字:
“我出家做道士去了。”
县丞老爷气得当场翻了白眼,整个县丞府里顿时人仰马翻,从此以后,“青定”这两个字也就成了整个县丞府不可提的禁忌,提了就要倒立抄静心咒的那种。
听完这个故事后,我是打心底地佩服青定这个人。她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:剽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!简直就是我等‘凡人’的偶像啊!
可在见到青定本人之后,她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癫狂且不走寻常路,相反的,青定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温和有礼、温柔体贴的标准模板了。
当她注视你时,你总能从她如墨玉般温润的眼神中读出多种意味来。青定的眼神虽然很温柔,可我却从中读出了掩于淡然之后的悲伤。
青定做了个道法,单刀直入道:“我能否与你们同行?”
宋闻天:“不行。”
我:“行。”
宋闻天蹙起眉,狠狠瞪了我一眼,我却选择装傻,乐呵呵地拖出一个蒲团,招呼着青定落座。